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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才在蕃薯藤-新聞看到這段消息,嚇了我一跳,天呀,毛媽媽的網站被移送
怎會這樣的?毛媽媽在無名非常有名,她很熱心去幫助網友有關網頁的問題
我可以學懂自己弄部落格都是全靠毛媽的指導,為什麼要這樣對她呀...

中央社 2006-10-20 14:11

(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二十日電)
喜歡在部落格(網誌)提供影音檔案給網友下載瀏覽的人要注意了。
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十九日在台北縣三重市,
查獲毛姓女子所架設的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,
提供大量非法音樂免費供不特定人下載、試聽、教導網友製作音樂播放器,
警方今天將她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。


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高雄分隊高雄分隊長林志明表示,
四十歲的毛女士因個人對電腦網路架設網站有濃厚之興趣,
因此,在「無名小站」網誌成立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。


成立至今多年來,其網站瀏覽人次高達兩百二十多萬人以上,
每日最高同時上線曾高達上千人次,主要以架設論壇網站之方式,
提供大量非法音樂,免費供不特定人下載、試聽、教導網友製作音樂播放器。


毛女士為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之設立與管理者,
以提供上傳及轉址之方式如當今最紅之歌手周杰倫、陶(吉吉) 、孫燕姿、
林俊傑、楊丞琳、同恩、張棟樑等數十名歌手之成名歌曲,
供該網站會員非法下載、試聽。


由於已嚴重影響國內影音樂之合法權利,本案經財團法人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初估,
侵權市值新台幣七千八百多萬元以上。保智大隊於十月十一日接獲檢舉,
以最快速度完成蒐證,於十九日持板橋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,
並會同基金會搜索台北縣三重市同安東街的住宅,成功破獲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。


警方表示,全案依違反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,將毛嫌移送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

部落格(網誌)提供影音檔案給網友下載瀏覽的人要注意...
提供大量非法音樂免費供不特定人下載、試聽、教導網友製作音樂播放器,
警方今天將她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。

詳細新聞連結請見此:http://news.yam.com/cna/society/200610/20061020463344.html

希望毛媽能夠平安無事,我想我也要看清楚hebie部落格有沒有觸犯以上的條例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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